根据《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管理办法》(川大教〔2021〕135号)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结合我院实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全面评价、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实行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推荐。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做好免试学术学位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现就我院推荐202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有关工作安排和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原则和条件
坚持择优推荐原则,建立推免生遴选过程的科学评价体系,形成激励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正确导向。推免生遴选过程严格执行回避政策,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推免生须为我校本科生招生计划录取的2020级在籍在册生物医学工程专业本科生和医学信息工程专业本科生,不含进入吴玉章学院和生物材料国家工程中心创新班的学生(上述学生在上述单位进行推免),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2. 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未受任何违纪处分或违纪处分已解除。
4.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5.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协作精神、综合素养、专业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二)成绩要求
1. 参与常规推荐的学生,课程成绩的排名原则上应列本专业前50%,为国家和学校做出突出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以及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课程成绩课程成绩排名可放宽到70%或者必修课程学分绩点达到3.0以上。
2. 外语水平和运用能力应满足跟踪学科发展最新动态及国际学术交流的需要。
3. 竞赛业绩突出、为国家/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按照《四川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推免成绩要求及业绩加分细则》执行加分。
4. 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照《四川大学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入学)学生推免成绩要求及表现加分细则》执行加分。
二、组织与领导
1. 学院成立2024届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全院的推免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组长由主管教学的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各专业负责人等构成。工作小组成员不低于5人。具体构成如下:
组 长:林江莉
副组长:田单
成 员:尹光福、刘奇、芶立、张劲
秘 书:陈艳雯、罗佳
2. 学院根据专业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小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每个专家审核小组成员不低于5人。具体构成如下:
1)生物医学工程(材料方向)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芶立
成员:尹光福、黄忠兵、杨为中、廖晓明
秘书:王杰民
2)生物医学工程(仪器方向)和医学信息工程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张劲
成员:林江莉、刘奇、邹远文、杨刚
秘书:何凌
三、推免综合成绩计算细则
推免综合成绩计算根据附件《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细则》进行。
四、推荐免试工作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及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生申请表》。相关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2. 由教务老师审核计算申请学生的课程成绩并公示,由学生工作组老师根据学生申请材料核实审查学生社会活动等材料的真实性,计算其社会活动加分并公示。
3. 开学第四周内,学院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根据需要可采取当面审核方式),确定其最终得分然后计算每位同学的综合成绩确定排名,并予以公示。
4.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及院内各专业(或专业方向)的指标分配,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综合排名方案择优确定拟推荐上报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5. 学生签署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符合学术诚信规范;严肃认真对待推免结果,如果成功获得推免资格并且符合入学条件,则绝不浪费这一深造机会。
五、有关管理事项
1、学院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签订承诺书,获得资格者一律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不予办理出国等手续。
2、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4)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在毕业学年中所修必修课程(包括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及毕业论文)考核成绩低于满分的80%(或B+);
5)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六、申诉途径
在公示期内,凡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以真实姓名向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申诉电话:田老师028- 85465377;申诉邮箱:tiandan@scu.edu.cn。 如有弄虚作假或作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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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9 月 19 日
附件:《bat365在线平台官方网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计算细则》